信号灯排列顺序不规范。信号灯红黄绿应该由上往下、由左往右排列。
信号灯应设未设。已达到设置条件的路口或路段未设置信号灯,信号灯,路交通秩序差,易导致交通拥堵,太阳能交通信号灯,甚至引发交通事故。
信号灯安装数量过少。道路路段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大型路口每个进口方向仅设置1组信号灯(主灯),无法满足信号灯的覆盖范围要求,影响驾驶人准确辨识。
信号灯信号配时不合理。信号灯配时未考虑交通流量的实时变化情况,led铁路信号灯,全天各时段配时方案固定不变或只有一、两个方案。
行人过街信号时间不足。设置的行人绿灯时间不足,或没有采取交通工程措施缩短行人过街距离,导致行人无法在绿灯期间安全通过路口,道路交通信号灯,存在安全隐患。交通警告标志是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传递特定信息,用以管理交通、指示行车方向以保证道路畅通 与行车安全的设施。适用于 公路、城市道路以及一切**公路,具有法令的性质,车辆、行人都必须遵守。 交 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。主标 志中有警告标志、禁令标志、指示标志和指路标志四种。 公路标志 的形状、颜色、尺寸、图案种类和设置地点均按现行的《道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(GB5768)的规定执行。 所有 的交通警告标志应做到位置适当、准确、完整、醒目和美观。